近日,万秀区司法局角嘴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伍某切实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沐浴在司法阳光下,顺利回归社会。
伍某,2000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4年1月,因重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严格审核,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并于2014年1月28日,由广西桂林监狱交付角嘴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
刚到司法所入矫时,伍某因神志不清、记忆混乱,无法正常与人交流,且右脚行动不便,并因入狱多年,与家人关系原本就紧张,致其家人曾一度以家庭困难、无钱医治、无法照顾为由多次向司法所提出要将其送回监狱继续服刑。角嘴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走访其家庭及户籍所在社区,具体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城区司法局领导汇报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从真情关怀、扶贫解困、思想帮教入手对伍某某的家属进行社区矫正的宣导及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他们认识到父亲纵然曾犯错,但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现在难得再一家团聚,希望做子女的能对父亲尽一份责任和孝心,亲情错过就无法回头了。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多次地做家属的思想工作,使得其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伍某送至养老院,由专人照顾,费用由几个子女共同负担。除此,城区司法局考虑到他们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几个子女均无固定工作及收入,的确存在一定困难,但又不符合条件申请低保,积极向城区政法委汇报了情况,通过会议纪要形式规范了各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解决他们的确存在家庭实际困难,又没能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难题。经过多方面努力,最终民政部门在春节前落实了临时救助金,作为伍某的生活及医疗补贴。
每次在司法所走访了解伍某某的近况时,都得到了家属的充分配合,他们对司法所给予的帮助表示感激,说是司法所让他们家庭圆满了,也让他们体会到了亲情的可贵,他们一定尽责任和义务照顾好父亲,让他老有所依,积极配合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陈卓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