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任性不“戴帽” 交警蜀黍及时拦截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3-16  分享到:

针对近期全区摩托车事故高发频发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312日,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在城区道路持续推进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查处了不少摩托车驾驶员因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不戴安全头盔的奇葩理由竟是任性爱美。

当天上午9时许,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托岑溪市广场警务站设置检查卡口,扼守住南北大道与义州大道十字路口。突然,南北大道延长线一妙龄女子驾驶摩托车搭载一人向市区行驶而来。当她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时马上往右转弯,企图躲过检查。执勤的廖警官发现后,立即上前吹哨并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廖警官上前敬礼,“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该女子神色紧张的拿出自己的证件。“两个人都不戴安全头盔,多危险呀!”廖警官说道,“天气冷了,头盔没有我的帽子暖和”、“戴上头盔我的发型就乱了”两名妙龄女子七嘴八舌的说,说完还求饶,希望可以逃避处罚。廖警官为她们的奇葩理由忍俊不禁,“20045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廖警官严肃的说,“违法了就得接受处罚,怎么可以企图逃避呢?”随后,廖警官便针对其不戴安全头盔骑行摩托车上路的行为依法开具了现场处罚决定书。“再冷再爱美驾乘摩托车也要戴头盔,自身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这张罚单就当作一次教训,下次驾乘摩托车一定要记得戴安全头盔!”

据悉,自岑溪市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已投入大量警力,10个中队轮番上阵,重点对辖区国道324线、207线、城乡道路、城区主干道进行设卡检查,严厉查处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岑溪交警部门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表面上是对个人安全的不负责,实质上是对安全法规的漠视,对安全要求的懈怠。《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驾乘两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千万别把安全当儿戏,我行我素,头盔很重要,那小小的安全头盔,不但要戴,而且要扣紧系牢!

 

(现场图片)

(李娟红 黄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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