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居住地,收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3-17  分享到:

312,岑溪市司法局协助贵港监狱成功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收监执行。

李某,男,35岁,家住广西岑溪市岑城镇,20121月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6个月,20133月因患尿毒症保外就医至今。201412月,李某未经审批,擅自离开居住地,到东莞市谋生。司法所、司法局、贵港监狱多次电话敦促李某,要求李某回到居住地继续接受社区矫正,李某一概不予理会。鉴于李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岑溪市司法局当即向广西监狱管理局建议将李某收监执行并得到批准。

311,贵港监狱、岑溪市司法局分别派出工作组,共同赶赴东莞对李某实施抓捕。312日,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齐心协作,工作组在李某的租屋内成功将其抓获并顺利带回。

 

潘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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