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傍晚19:30,长洲交警大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长洲区新兴二路京梧市场对开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相碰撞的事故,要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长洲大队事故中队毛警官、周警官马上赶赴现场,经初步检查,两方当事人只是受了轻伤,并无大碍,民警随即与双方了解事故情况。据了解,刘某当时驾驶一辆无号牌女装摩托车在京梧市场路口的桂林银行取钱后,从人行道驶入非机动车道,因为速度过快,与正在行驶的助力车驾驶员邵先生发生碰撞。由于伤势并不严重,所以双方当事人要求进行调解。民警应双方要求进行调解并登记个人资料,但两人均未能出示身份证,民警只能将他们带回大队进行身份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助力车驾驶员邵先生能清楚说出自己身份证号码及个人资料,在民警进行询问时态度也相当配合。而无号牌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的一系列表现,却与之形成鲜明反差,询问身份证号码时支支吾吾,一会说不记得,一会又表示证件遗失了,要求其写出自己姓名及出生日期,又开始搪塞不识字。
作为从警多年的交警,职业的敏感性让毛警官和周警官察觉此事并不寻常,刘某看着约30岁左右,言语表达及精神状态皆正常,因此声称自己不会写名字、不记得出生日期这些理由明显站不住脚。于是,民警再三跟刘某强调隐瞒身份信息的利弊性,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他才说出了自己的个人资料。民警马上上网进行核查,电脑显示的资料让民警大吃一惊,刘某今年33岁,目前涉嫌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案发后一直在逃,已经被梧州市大塘派出所列为网上逃犯。两名民警马上将其控制并向大队领导汇报,随后将刘某移交大塘派出所,由该所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仔细核对身份资料)
(黄浩 梁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