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末,为期四轮共计12次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开展此类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目前摩托车事故高发、交通违法频率大等展开,通过严查无证驾驶、不悬挂号牌、不定期参加年审、不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酒驾等几项突出的摩托车交通违法,以求达到净化道路环境、严惩违法行为的目的。
在多次统一行动中,长洲交警大队的民警们不仅查处了大量摩托车交通违法,还在查处过程里发生了许多典型例子——许多摩托车驾驶员在面对交警部门的高压整治,频频出“怪招”应对,弄得民警们也是哭笑不得。
“走为上计”式:3月19日傍晚,长洲交警在金苑酒店路口设卡,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许多驾驶员都能做到配合检查。但桂D***67的驾驶员可就不是那么配合了,看见前方交警查车,当即在马路中央急转调头就走。这一走,后面的助力车驾驶员陈小姐就“遭殃”了,瞬间被撞倒在地,膝盖被擦伤。邓警官立即将逃离的摩托车男子控制住,将事故车辆移至马路边进行检查。经了解,男子是因为自己的摩托车已经三年不参加年审,也没有购买保险,他明知这样的行为会受到交警处罚,由于害怕处罚,于是出现了以上一幕。
“沉默是金”式:3月20日傍晚,一名“外貌特殊”的桂D***92摩托车驾驶员被执勤交警拦下了——摩托车的车灯摇摇欲坠,一根电线悬着的灯泡还不停地“随风摆荡”,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一双塑料拖鞋似乎也毫不妨碍开车。该男子的行为违反了“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3项交通法律法规,经检查,该车还没有购置保险,也不按期参加年审,加起来共计5项交通违法。民警耐心地跟该男子解释其行为的危险性,但无论民警说什么,男子都保持沉默、一言不发,时而四处观望,时而摆弄手机。但是,沉默并不能让他躲避交通法律法规的处罚,民警依法扣下车辆,开出违法处理通知书,让当事人及时前来大队处理。
“不依不挠”式:司机无证驾驶摩托车已是不该,在交警拦停要求检查时,更是不依不挠不服从执法,3月18日,黎某因此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可谓“代价惨重”。当时,民警要求其提供行驶证和驾驶证时,却一再推脱,经过核查后确认,该司机存在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根据相关规定,民警要对该车实行暂扣处理。可是,面对交警部门的处罚,司机却持以“不下车”的态度死死抱住车辆,无论民警怎么解释还是无动于衷,甚至试图“偷溜”。僵持一个多小时后,该男子依然不服从执法,随后被前来的特巡警民警带往大塘派出所作询问笔录。3月19日,交警部门以无证驾驶和不服从执法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对该司机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弃车开溜”式:3月13日上午,交警在西堤三路人事局路口开展整治时,张女士因为驾驶的摩托车不安装号牌、车辆无保险、不按时参加年审等交通违法行为,面临罚款350元,共扣16分的处罚。为了逃避交警的处罚,张女士竟然“豁出去了”,只见其匆匆下车,从后尾箱翻出自己的手提包。民警还以为她想找个人物品,哪知一转眼,该中年女子已无影无踪,只留下摩托车。
“搪塞周旋”式:3月6日中午,一名驾驶着摩托车年约50的男子被交警拦下,经过核查,该男子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当交警要求暂扣其摩托车并进行处罚时,他一会说要家住得远,车子扣了就没有钱坐车回家,一会又搪塞要赶着买菜做饭,随后还跟民警周旋起来,表示愿意先将自己的身份证压在交警部门,改天再去大队处理交通违法。但诸多借口最终不是搪塞和逃避的良方,最终,该男子只能接受交警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交警蜀黍有话说:许多摩托车事故的发生,多数是由于主观因素造成,例如:酒驾、超员、车辆机件损坏、超速、无证驾驶等等。面对存在的危险隐患,许多驾驶员并不是选择改正交通违法行为,而是绞尽脑汁用各种“怪招”应对交警部门的整治,甚至不惜弃车、逃离、不服从执法,最后导致发生事故或者被行政拘留,后果得不偿失。长洲交警在此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怪招”不是应对交警检查的良方,也不是确保人身安全的法宝,只有尊重交通法规才是确保安全的“硬招”。
(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黄浩 唐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