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梧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09  分享到:

 

日前,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梧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梧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在职人员5名,女性占100%。近年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团结协助,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一致,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全体干部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二是深化实践,丰富载体,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文明形象。在服务环境人性化方面,该中心办公场所60平方米,一楼大厅设立了接待窗口,实行“零距离”敞开式服务;在管理服务制度化方面,该中心严格设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在服务优质高效化方面,推行“点援制”的法律援助办案模式,离婚、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案件开通绿色维权通道。三是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深入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四是与市妇联实行工作对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整合资源,发挥合力,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通过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梧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被中共梧州市政法委员会授予“综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聂楚键 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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