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是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及时指派,以最快的速度对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批和指派。
2014年11月26日上午,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藤县某陶瓷有限公司员工龙某打来的电话,诉称他和三百多名同事有三个月工资拿不到,现在公司已经停产,大多数员工已经放假了,可工资一直拖着不发,他们多次追索都无果。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几个月却拿不到工资,他们欲哭无泪,但又无计可施。龙某在朋友的指点下,给法援中心打电话。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有关情况之后,考虑到本案涉及到的人员较多,便与龙某约定,当天下午援助中心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某陶瓷有限公司去跟他们见面,当场决定为在现场申请的77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该案,及时帮助龙某等农民工起诉到藤县人民法院。
经藤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龙某等人与藤县某陶瓷有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藤县某陶瓷有限公司支付给龙某等77名农民工80万余元工资,在调解协议生效当天先支付11万元,余下的69万余元工资在2015年2月28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公司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黎连梅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