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行政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大力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14  分享到:
 

    “什么是泄露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任要承担什么责任?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一是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是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从以上泄露国家秘密的概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泄露国家秘密”是以行为论,不是以结果论,只要存在有这些行为,不管结果如何都属于泄露国家秘密。”这是梧州市委保密办公室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徐相志在413日晚梧州市司法局举行的《保密法》专场“法治讲堂”上的精彩开讲。他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围绕泄露国家秘密的概念、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任以及要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和掌握保密基本常识、提高保密防范技能防止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发生等问题,融入案例进行讲解,以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市司法局全局干部职工共60余人参加了学习。

市司法局领导表示,“法治讲堂”是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创新举措,从20145月份至今每月举办一期,每期邀请法律业务骨干主讲,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从举办“法治讲堂”至今,取得良好成效,司法行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市厅级领导和处级主要领导“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专题研讨班的学习部署,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主动学法、带头尊法,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法治素养,努力在全市营造法治氛围,进而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

                   (吴丽梅 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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