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好了,有车一族也越来越多,买车代步,方便省事,但您要是正在驾校学习,还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您就得悠着点,切勿擅自驾车上路。近日,一女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条件下,擅自驾驶机动上路,而这起无证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刚好被梧州市交警支队万秀大队逮个正着。
2015年4月13日,交警万秀大队工业园区中队在国道321线西江大桥南岸桥头执勤。下午,气温较高,民警像往常一样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6时43分,民警看见一辆号牌为桂A09**5的黑色本田小轿车从远处缓缓驶来,临近设卡路口时忽然停顿了一下,随即欲调转方向。这个“小动作”没有逃过民警的眼睛,觉得事有可疑的民警立即上前指示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进行检查。车辆停稳后,走下来一名穿着时尚的女子,当看见民警检查,表现得十分紧张。民警要求该名女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支支吾吾的表示出门走得急,驾驶证忘记带了。民警解释,“未携带”和“无证”同属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有身份号码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女子见无法逃避,只好向民警提供了身份号码。经查询,得知该名女子为冯某霞,藤县塘步镇人,至今并未取得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在民警法制教育下,冯某霞坦白,自己刚买了小车,正处在考试阶段,并未取得驾驶证,当天刚好和亲戚一起回乡,但不想乘坐班车,又籍着自己正在学车,所以贪图一时方便,壮着胆子开车上路了。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未携带”不等同于“无证”,但两者同属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处罚力度不同。未携带驾照的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1分。 无证驾驶处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陈利 李东展 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