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是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时期,特别是坟山纠纷更加突出。为确保“清明”期间社会平安稳定,藤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倡导文明祭祀,共度平安清明”这一主题,结合该县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筑牢平安和谐第一道防线。截止4月14日,清明节期间该县内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全县人民渡过了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一是早部署,做好预防工作。3月初,藤县司法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做好坟山纠纷的排查摸底、调处化解工作,并对坟山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清明前对全县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司法所严防死守,确保清明期间社会的稳定。
二是深排查,及时化解纠纷矛盾。从3月10日至31日,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纠纷矛盾进行及时化解,共排查出各类纠纷172件,成功调处160件(其中坟山纠纷17件,调处成功10件,稳控3件,还有4件正在调处中)。
三是稳重点,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监管帮教工作。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认真落实矫正监管安全措施,运用GPS定位系统密切关注矫正帮教对象行踪动态,结合调查测评活动,劝阻和制止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大型祭祖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时刻处于监控状态。
四是履职责,确保维稳工作信息畅通。要求全县司法干警清明期间必须保证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乡镇司法所实行24小时值班,每天向县司法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县司法局机关实行局领导带岗值班,随时接收各地情况汇报,掌控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坚决杜绝因信息不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而引发的大事件。
五是保民生,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返乡祭祖扫墓的农民工、弱势群体等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弱势群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诉求。3月份,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李茂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