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十八年“黑户” 花季少女终于有了户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15  分享到:
  

十八岁是法定的成年年龄,意味着一个公民有了完成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自主地享有很多法定权利义务。可是,家住蒙山县文圩镇大明村的吕某萍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却一直没有户口,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十八年前二月的一天,天寒地冻,杨某珍老人去大明石等村佛堂上香,在走到佛堂门口时,发现旁边的一个纸箱内装着一个出生才几天的小女婴,老人心疼的抱起女婴,并将她带回家抚养,取名吕某萍。在杨某珍老人的精心呵护下,小女孩健康长大了。

200980多岁的杨某珍老人辞世了,老人在临终前将女孩托付给其60多岁的儿子(吕叔)抚养。然而,由于吕叔年老多病,无暇顾及吕某萍的户口落户问题,致使吕某萍中学毕业好几年了,户口依然没有着落。再过两年,就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没有户口,吕某萍的生活很不方便。直到这时,吕叔才急了起来,找到了派出所户籍室的民警,请求民警无论如何都要给女儿一个正式身份。

民警在了解到吕某萍的情况后,立刻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查找相关落户资料,经过两天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核实了吕某萍的身份情况。

2015413下午,蒙山县公安局文圩镇派出所的民警将户口簿交到了吕某萍的手里。“自我懂事起,户口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我做梦都想有自己的户口簿、有自己的身份证,现在,这个做了18年的梦,终于梦想成真了。”吕某萍拿着户口簿,喜极而泣。

(吕某萍如愿拿到户口簿)

(黄建梅 蔡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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