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3年9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不断加大调处化解医患纠纷的力度,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医患双方搭建起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纠纷的平台,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有:
夯实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市医调委成立之初,市司法局协调市卫生局等部门,通过财政保障、政府购买的方式,落实了独立办公场所和人员队伍。为进一步加强队伍保障,2014年7月,组建了包含159名法学专家和医学专家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工作人员,不断扩大调解员队伍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协调,争取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项工作经费,并联合下发《梧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实施意见》,为落实市医调委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提供政策保障,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目前,市医调委已实现了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夯实,为市医调委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障。
加强规范建设,提升调解水平。市医调委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抓好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提升,以规范促发展。一是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规范化。医调委受理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医患纠纷后,调解员充分听取医患双方陈述,深入了解医患纠纷的成因、经过及争议的焦点,采取面对面举证、背靠背分别商谈等形式进行调解摸底,确定调解方案后,调解员结合法律法规、鉴定结果或专家咨询意见等及时引导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并在协商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对已调结的纠纷,坚持进行回访,了解协议是否正确履行。市医调委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调处医患纠纷,并按照人民调解文书、卷宗制作要求,做好调解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规范调解工作。二是内部管理规范化。市医调委制定了调解范围、调解原则、调解纪律及医调委工作职责、流程,建立了工作例会、接待登记、纠纷受理登记、调查取证、调解工作程序等制度,统一工作文书,健全完善接待、受理、登记台帐。同时,建立重大医患纠纷集体会商、疑难纠纷聘请专家分析评估、过激纠纷请示报告协调等多项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协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大力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协同作用,促进资源共享,相互配合。重点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市医调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通报调解信息,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工作;发生重大疑难医患纠纷时,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迅速派员指导协调,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内部联动协作机制,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利用司法行政服务资源,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
据统计,市医调委成立至今,共接待医患纠纷当事人来电来访80人次,劝退5起,正式受理医患纠纷49起,已调结44起,其中调解成功36起,调解成功率为82%,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患方诉求金额570万元,医方实际赔偿金额262.8万元,“零赔付”2起,获当事人赠送锦旗5面。
(梁 蓉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