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近日,梧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统一培训考试的通知》,积极组织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新进及续职人员33人报名参加年度依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根据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和资格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实行“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才能上岗执法。下一步,梧州市司法局将根据执法资格考试结果及时更新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