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被授予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4-29  分享到:
 

近日,梧州岑溪市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全国普法办公室通报表扬。“六五”普法以来,梧州岑溪市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围绕“依法治市”这一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结合实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保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岑溪市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岑溪市委、市政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法治岑溪”创建工作的决定》、《岑溪市“法治岑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岑溪市“法治岑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法治市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使法治创建工作成为岑溪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合力。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岑溪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力度,20145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对行政执法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监督。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参谋顾问制度,在重大的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打非整违、重要合同等决策作出前,也必须先由法制办审查把关。切实做好“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岑溪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坚持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大力构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法用法,带头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创新载体,加强法治建设。岑溪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2014年,岑溪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进万家”系列活动,以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出动2万多人次参与法制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万份,接受群众咨询约2万人次,悬挂横幅约1000多条,出动宣传车辆300多次,活动规模大、投入多,初步实现普法宣传城乡全覆盖的目标。积极打造富宁村法治乡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舍花钱、舍投入,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为法治岑溪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律进农村和社区,创新法律宣传形式,将法律知识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牛娘戏”、小品进行表演,在各村和社区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副校长”和“安全宝护营”为法制教育平台,创建适合青少年参与的法治教育阵地,开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和“法治宣传小讲师”等普法实践活动。在梧州范围内创立的了首个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和保险理赔“五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常驻式矛盾纠纷调解及工业园区、梧州监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与企业“结对子”等法律服务模式,快捷高效,为“法治岑溪”创建提供了很多新的载体。

四是总结经验做法,工作不断争先创优。多年来,岑溪市坚持普治并举,在“法治岑溪”创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典型经验做法,不少工作连续保持了多年的先进,连续5年获广西平安建设先进县(市),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岑溪市糯垌镇绿云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岑溪市归义镇荔枝村被评为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后岑溪市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为重点,不断提高岑溪市法治创建的实效性,以培育法治精神,打造法治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城市法治创建的品位与层次,努力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法治新岑溪。

(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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