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高速四大队组织人员参加在支队设立分会场的《2015年系列法律讲座第一讲暨“公安部机关大演讲”第三十场活动》,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我国、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而此次修改的内容,被学者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
主讲专家围绕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等内容进行详解。
作为公安机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影响到我们作出及执行行政行为的效率,我们需要更加重视行政行为被诉对行政效能带来的影响,不但要权衡行政行为被法院撤销等败诉风险,还要权衡行政行为一旦被诉带来的停止执行影响效率问题,在行政行为作出前充分考虑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尽量减少案件被诉概率。
(讲座现场)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