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经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岑溪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法对一名刚进入岑溪境内2小时余就疯狂蹿至3间网吧盗窃电脑主机箱内的内存条与中央处理器CPU的贵州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打击了外来人员进入我市进行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为群众的挽回了财产损失。
4月17日,城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市区某网吧有一个小偷正在偷东西。接报后,民警迅速反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牢牢地控制住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经查,嫌疑人刘某某,贵州籍人士,男,30岁, 2010年10月份在云南省因盗窃网吧电脑主机箱的内存条被公安机关打击过。民警在对嫌疑人刘某某依法进行人身检查中,从刘某某身上共查获电脑主机箱的内存条7条、中央处理器CPU6个、螺丝刀1个。经讯问,经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主动供述,其分别在市区3间网吧共盗窃电脑主机箱的内存条7条、中央处理器CPU6个,并对其在网吧盗窃电脑主机箱的内存条与中央处理器CPU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其案发当天从南宁乘车来到岑溪市,到岑溪市区时已是18时许,就在商店买了一个螺丝刀作为作案工具,先是到某网吧进行盗窃,得手后沿着南北大道走到其他的两间网吧再进行盗窃,得手后刚想逃离现场就被民警抓获了,此时才是晚上20时许,从其进入岑溪市到作案到被民警抓获刚刚2个小时左右。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本打算盗窃得手后就迅速离开岑溪市到广州市去寻找买家的,不过他没有如愿,面对警察的审讯室,刘某某懊悔不已并流下了忏悔的泪水,目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廖克兴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