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区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先进经验,推进梧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5月11日至13日,梧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振业带领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岑溪市司法局和藤县司法局部分干部组成考察组,赴钦州市、防城港市考察学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在钦州市司法局、灵山县司法局和防城区司法局文昌司法所,考察组分别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开展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当地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分别介绍了各地的基本市(县、区)情、面临的毒情形势以及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还与钦州市、灵山县、防城区司法局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面临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工作开展、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在钦州市司法局、灵山县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考察组先后参观考察了正在修建的灵山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和灵山县司法局陆屋司法所。在陆屋司法所,考察组人员详细了解当地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流程,查看社区戒毒人员档案和相关资料,并与司法所干部进行了交流,实地深入考察学习工作情况。
通过学习,考察组人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了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学习到了兄弟地市宝贵的先进工作经验,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此次考察学习为我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参考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考察组在灵山县司法局陆屋司法所考察)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