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民警队伍建设,5月18日上午,龙圩大队在每周例会上,组织全体民警、协管员传达了市局《关于贯彻市局<情况通报>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重申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三项纪律”内容等纪律规定,要求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支队的规定,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民警形象。
会议首先由刘睿大队长传达了支队《关于贯彻市局<情况通报>精神的通知》,并针对《情况通报》中所提及的5月5日部分民警未能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前往桂林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情况进行了原因剖析,并与全体民警、协警重温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刘睿大队长指出,全体民警、协警要严格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此《情况通报》精神铭记于心、铭记于脑。
赵军教导员结合大队队伍管理实际,再次强调了队伍纪律作风整顿问题。一是大队、中队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抓起,从思想方面、纪律方面、作风方面重点查摆、认真剖析;二是重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严禁触摸此高压线,杜绝涉枪、涉酒、涉车、涉财等违法违纪案件;三是逐级开展谈心活动。大队、中队领导要熟悉掌握民警、协警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通过分析思想状况,做好民警思想工作,及时发现、消灭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四是要落实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民警、协警实际困难和问题:吸取《情况通报》事件经验教训,关心爱护民警和协警,合理、科学安排警务活动,让民警和协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最大限度地把组织的温暖送到民警和协警的心坎上。
与会人员一致表态:用铁的纪律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用铁的纪律实现涉枪、涉酒、涉车、涉财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展现大队队伍良好的形象。
(会议现场)
(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