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11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和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现就我市组织实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611625,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国普法网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

(二)、现场确认时间:

71720,每天8:0011:3015:00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请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前来办理,一律不得代报。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到本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摄像、领准考证主证。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每份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是A4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人员要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在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原件(打印版)及复印件两份。(我市所辖的苍梧县、藤县、蒙山县,至2011123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4、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我市今年异地报名的考生不需出具暂住证,但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学习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6、报名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7、报名费200

二、考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2021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

梧州市司法局(二楼,法制科) 咨询电话:3820565 投诉电话:3848957

联系人:吴 

注:详情请到市司法局法制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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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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