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省道主要道路干线交通管理,更有效的扼制和预防机动车超速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藤县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到交通实际情况,在国道321线安宁至濛江路段、省道304线(南梧二级公路)丽新至天平路段及县道376线雅塘至新江路口路段(容藤二级公路)、187线(新藤二级公路)旺国至金鸡路段建立了五个流动测速点,在上述路段采取流动测速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测速拍照,最高限速规定大车60千米/小时,小车80千米/小时,对超出规定行驶速度的,交警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十次车祸九次快”,请严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欲速则不达”,只有确保安全行车,才能平安地到达目的地。
(增设流动测速点)
(龙向新 莫明涛 莫舒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