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由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申晓华任组长的区厅第三督查组一行4人到梧州市督查2015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振业全程陪同检查。
当天上午,督查组一行先到梧州市司法局听取2015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振业向督查组全面汇报了梧州市司法局2015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亮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双报到”活动,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开展“送法日”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在每月第二个周六上午在蓝天社区开展“送法日”活动,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法律服务“零距离”,得到了市领导、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该做法也被市委组织部推荐在全市双报到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二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试点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确定以藤县作为试点,由藤县政府出资为全县294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目前,各项工作己基本就绪,正在筹备启动仪式。三是藤县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成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藤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房已得到初步落实,5月20日与广西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了“结对子”合作协议,招聘配备了10名协警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年初在蒙山县召开了体系建设推进会,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面搭建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初见雏形。同时整合资源,依托“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上半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办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业务5043人(次),接待来访来电群众19786人(次),取得良好效果。五是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下发工作方案、核定我市选任名额、在我市各媒体公布选任公告、收集现任人民监督员名册、逐个做好确认工作并分别发函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征求对拟选任人民监督员人选意见,初步拟定了40名人民监督员拟选任名单,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当天下午,督查组先后到新庆司法所、藤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地、藤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房等地实地考察,仔细询问工作开展情况及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藤县司法局召开了汇报会。
在听取了梧州市司法局和藤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察看后,督查组对梧州市2015年的重点、亮点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梧州市对区厅党委布署的2015年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尤其是藤县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区厅近期将组织专题调研组到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研,为全区全面铺开该项工作收集经验;藤县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签订了协议、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人员,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督查组就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的总结,尤其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得好的蒙山县,为今年8月即将在北海市召开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提供工作经验;二是藤县司法局要抓紧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尽快投入使用,搭建好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吴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