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分给你的土地就属于集体所有,大家都有使用权,不能说是你的………”近日,夏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道路纠纷。
2015年4月,聂某从广东回来,就用竹杆把罗某家门口的路围了起来,认为是自己的土地,导致罗某一家人出入困难。罗某因此曾多次与聂某进行协商,对方均不理不睬,无奈之下,罗某只好申请夏郢镇调解委员会解决。
调委会接到申请后,立即联系村委召集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经现场测量,争议道路为长7.5米、宽4.5米30平方米左右的长型道路。聂某认为土地是自己开荒的,属于自己的土地,就有权围起来。罗某认为自己的房子建了30多年,一直都是从这条路出入的,他凭什么围起来。调解员通过宣讲《土地法》,说明争议道路为集体所有,依据《三大纠纷调处条例》,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此道路应为罗某通行。经过一个多小时调解,聂某无动于衷,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再从思想上对其进行感化,说调解不成就由镇政府出处理决定,到时可能会判给罗某。再联系包村镇干部一起,我们政府对你在生活已经给了很大的帮助(比如低保),你应该配合我们的工作,遵纪守法,不应唱反调。最后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罗某同意拿出300元作为给聂某的补偿。至此,大路得以畅通无阻。
(调解成功后拆除围栏)
(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