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大队圆满完成“7.20-21”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7-23  分享到:

   根据支队《2015年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暨迎区运会、东盟博览会、梧州宝石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要求,720日、21日,为全区重点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为确保本次集中行动取得实效,龙圩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整治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车8辆次,警力28人次,设立临时检查点4处,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起,未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对面安全提示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份,统一行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提前部署工作要求。为使此次整治统一行动取得成效,大队结合辖区去年同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组织专门警力分析研判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暴露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要求全体民警要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放过任何隐患、任何细节,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加大路面安全管控。行动中,大队坚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提前部署,提前行动,以“安全第一、确保畅通”为工作目标,以国道207线为整治重点,在城区、新地、大坡设立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酒驾、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整严管高压态势。同时,要求民警和协管员严格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好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以及单警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证据进行固定,并向违法行为人告知处罚的规定和法律依据,做到使交通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严防警民冲突,最大程度上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宣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与规律,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支持。一是充分发挥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室等窗口宣传的作用,循环播出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小常识等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严重性以及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整治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

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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