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6岁的花季少年,因购买涂改使用赃车,日前,被藤县公安局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予以刑事拘留。
8月2日凌晨,濛江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濛江镇中国城楼下,找到了其之前失窃的摩托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一帮群众正围着一个年轻人,不让其离开。原来,一名群众认定了这名年轻人所开的摩托车就是其先前丢失的,于是一边叫来朋友看着这名年轻人,一边马上打110报警。鉴于案情复杂,民警于是把年轻人连人带车一起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该年轻人为周某,1999年2月出生,刚满16周岁,今年4月份经人介绍在藤州镇兴达楼大厦对面的良友网吧楼下以1700元向他人购买一辆摩托车。购车后,周某将原来的蓝色车身喷成黑色,并安装了一张假车牌。经核查,该车是今年4月份在蒙江辖区被盗的车辆,濛江派出所正在立案侦查中。
当民警告知周某,其购买涂改使用赃车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周某当场懊恼不已,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李伟明 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