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梧州市公安局富民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蒋某称其停放在梧州市富民三路西正里巷内的白色丰田牌汉兰达小汽车被偷走,损失价值高达人民币20万元。接报后,梧州市万秀区公安分局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涉嫌盗窃车辆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郑某,并对三人展开侦查。本来大家都以为这是一起单纯的盗窃案,但审讯的结果使民警们大吃一惊,一个以“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为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渐渐露出水面。
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吴某、郑某、蒋某合谋以“谎称已投保的机动车被他人盗走”的方式一起去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后蒋某将其女朋友小陈的身份证偷出交给吴某,由吴某把其名下的一辆白色丰田汉兰达汽车转户到小陈名下,并冒用小陈的名义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其中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289721.5元,为掩人耳目,该车一直由蒋某使用。到了4月中旬,三人觉得时机成熟,便由吴某找到陈某,将之前商量盗车骗保的计划告知陈某,叫陈充当盗车“枪手”,陈某表示同意。4月16日凌晨,吴某和陈某来到梧州学院旁边富民三路西正里私人屋对出路段,此时蒋某已经按照事先商量将该辆丰田汉兰达汽车停在该处,吴某和陈某利用钥匙把车打开,然后将车驶离梧州。4月17日16时,蒋某在明知车已经被吴某刻意开走的情况下,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丰田汉兰达汽车被盗,次日蒋某便以丰田汉兰达汽车被盗为由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赔。2015年7月上旬,公安机关陆续将吴某、郑某、蒋某、陈某抓获归案。破案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意图并未得逞。保险公司方面称,工作人员已经受理了该宗理赔案,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及时查清案件事实,保险公司将赔付高达20万元的保险金。
近日,犯罪嫌疑人吴某、郑某、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肖飞 李宝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