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司法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树立在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示范带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近日,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司法所”和“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合格司法所”申报授牌工作。
此次申报授牌工作分为各司法所自评、县(市、区)申报、市司法局组织复核和命名授牌四个环节。为确保申报授牌工作的权威和严谨,市司法局专门下发文件,明确梧州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对照标准,从“组织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五个方面进行逐项自评,县(市、区)司法局对各辖区司法所的自评结果进行初步审核,并推荐自评分达90分的司法所申报“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司法所”,自评分达80分的司法所申报“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合格司法所”。申报环节结束后,市司法局将派出复核组人员,对申报的“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司法所”和“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合格司法所”进行复核。据悉,市司法局将拟于近期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座谈会,全面总结开展司法所规范建设的经验及成效,并对“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司法所”和“梧州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合格司法所”予以命名与授牌。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