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一男炼山引发火灾被起诉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9-24  分享到: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一名因炼山引发火灾的被告人左某某提起公诉。

2015年4月18日10时许,左某某为增加山林创收,在未经森林防火部门批准、未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他人在位于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平地村平地组的重(广平镇平地组3、7林班)炼山,11时许,左某某等人在炼山的过程中,因风力加大,烧着的火球飞过防火线烧着他人山场的植被,引发森林山火。大火直到次日傍晚才熄灭。事后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为43公顷,过火有林面积为35.42公顷。

经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左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应以失火罪提起公诉。

值得提醒:秋冬季节即将来临,天气将日益干燥,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火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群众野外用火必须提高警惕,防火意识需牢记,切勿麻痹大意。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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