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奥运会期间进京外地货车绕行的通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6-25  分享到: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的要求,公安部决定,自200871日至920日,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8710时起至92024时止,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和持有北京市核发的进京通行证件的车辆外,其他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含载货汽车及挂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绕行112国道。

  二、112国道全线禁止核定总质量40吨(不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上述车辆需过境北京的,可选择其他路线绕行。

  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应制定对绕行112国道的货运机动车的管理措施并予公告。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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