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传来,广西信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蒙信昌荣获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区司法厅授予的“广西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称号。
服务群众十五载,忠实履责树榜样。在律师岗位上,蒙信昌律师对职工、特别是职工中的老弱病残、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予以高度负责,积极参与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维权活动,为化解矛盾纠纷,使众多职工受益。
近年来,在蒙信昌律师的努力与争取下,实现了职工维权法律援助与法院及妇联、残联、工会等各站、点的无缝对接,为职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建立了更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作为蒙山县工会中职工维权的律师志愿者,他在工作中,深入企业、社区,以及利用春节等重大节日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法律维权宣传活动,积极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与受援面,降底职工维权“门槛”,努力为更多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实惠的法律服务。
小案显真情,为弱势群体撑起维权蓝天
在覃某等43名职工与某制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蒙信昌律师及其所带领的团队务,不放过小案,从细小着手,务实用心为职工服务。发走访调查中,蒙信昌发现,该制糖有限公司自2009年以来,根据其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与属季节用工的员工每年签订一次为期8个月的劳动合同,余下4个月为了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下个榨季开始回来复工者,由该公司发放四个月的生活补贴。覃某等43名职工自2009年起与该公司每年都签订了为期8个月的劳动合同,在该公司压榨车间分别任不同的职务、工种,2012年9月1日续签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4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13年4月14日制定了《关于2013年榨季结束后放假期间养老医保补贴的规定》,该规定内容为:取消放假期间的生活补贴,改为养老医保补贴。2013年9月10日宣布停产,并于同年10月28日下发了榨季暂停开榨的通知,告知员工回来领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覃某等员工的工龄计算至2013年4月31日止,工资(生活补贴)、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仅计算至2013年4月31日止。为2013年5月至8月的生活补贴是否应该发放发生争议。几个月的生活补贴,每个职工的个人所得的数额虽不多,但涉及到43名职工的合法权益,且该部分职工均是生活较为困难的季节性工人,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有部分还属于低保户。
为此,时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专职律师的蒙信昌律师,及时向领导汇报,积极给予以援助,在其所带领的中心团队的积极办理、务实争取了,经劳动仲裁及法院判决,该43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虽然总共案件款才99244元,每个职工只涉及2308元的利益,但援助案件无大小,从细小案件也显出了律师的责任与真情,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起了维权蓝天。
律师倾心支妙招,职工维权底气足
近年来,蒙信昌律师及其所带领的团队更加充分认识到农民工等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农民工等职工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元旦、春节等敏感时节,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各种有效途径,不断加大农民工讨薪维权力度。
不断加大非诉调解、诉讼调解的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等职工合法权益。维权过程中,蒙信昌律师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加大非诉调解、诉讼调解的办案力度,深入推进用工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如蒙山县汉豪乡某村壮族9名农民工在2013年年初为工头吴某砍草炼山,因工钱的计算及总老板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发生欠薪纠纷,又由于工头吴某经常入山,不便联系沟通到,致使欠薪直至将近年底亦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因农民工讨薪案件涉案人数较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且春节将至,如未能有效处理,将影响到社会和谐,受理援助后,蒙信昌律师与法院沟通,启动适用了小额诉讼程序,迅速为9名壮族农民工成功调解了拖欠工钱纠纷,调结后蒙信昌律师一直跟踪案件的履行情况,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时刻关注被告吴某的动态,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将拖欠的劳务工资交到了法院,并在春节前随法院为9位农民工送去28650元案件款,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了有效的维护,使其过上幸福祥和的春节。
在蒙山县某房地产项目一案中,工地的施工采取了层层转包、分包方式进行建设,到最终施工方已经第五层分包,而由于中间包工头因经济纠纷失踪,致使近百名川藉农民工一年来的工钱无法兑现,致使了农民工未能领到工资返乡过年,出现了上楼顶跳楼向社会、政府施压的恶性事件。根据县委、县政的指示,蒙信昌律师积极配合县法院、县信访局、人市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为农民工讨薪过年的协调行动。在协调会上,蒙信昌律师提出了要以对项目层层违法转包的行为进行打击的切入点,对总承包方予以停工的处罚,对承包方及房地产开发商施压的思路进行调解。经过多方明理说法,分别、联会调解的多种方式,最终总承包方对拖欠农民工的薪金予以垫付,由于包工头的跑路失踪而发生的欠薪纠纷导致的恶性事件得到了有效解决,外乡农民工顺利返乡过春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了解,在过去两年中,蒙信昌律师直接主办、协办了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125件。在职工法律维权工作中,蒙信昌律师能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主线,积极构建网络、畅通法律援助,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与受援面,促使职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获得了质与量的提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服务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到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为更好地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蒙信昌律师于2014年8月26日经批准设立个人性质的广西信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作为一名社会律师,蒙信昌律师更加注重社会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职工维权等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活动,自设立律师所至今的半年时间里蒙信昌律师办理了十多件涉及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事项。
(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