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员参加受援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的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玉林市某村的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万秀区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由于李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家属专程从玉林市来申请法律援助。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经过审查材料,决定给予李某提供法律援助。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吴容鉴律师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出李某是胁从犯、初犯、当庭认罪、拘禁人数比指控的实际人数少、拘禁的行为轻微等方面为其提出减轻、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过法庭审理,最终基本采纳援助律师的意见,当庭判决受援人李某非法拘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受援人及其家属表示服从判决,并当面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的热心帮助。
旁听人员主要围绕援助律师的庭前准备、对事实的掌握、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对法律的运用以及辩论技巧、临场发挥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旁听。通过开展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了法律援助机构和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推动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发展。
(陈敏敏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