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司法局龙湖司法所成功代理一起山林确权纠纷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19  分享到:

2013年4月,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村民赵某某与冼某某发生山林权属纠纷,冼某某向龙湖镇人民政府提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调解不成镇政府依法下达了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将争议山林使用权确权给了冼某某赵某某不服镇政府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万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万秀区人民政府对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予以维持。赵某某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书。2015年10月13日,龙湖司法所受龙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派员作为镇政府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经过了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10月16日,万秀区人民法院送达行政判决书,维持了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

(严洁清  邱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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