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帮讨回公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0-20  分享到:

四川籍农民工李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多次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最终,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下,她终于获得赔款。

李某是广西梧州某有限公司的工人。2014年11月17日7时16分,李某搭乘二轮摩托车上班,途中经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路段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其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区大队认定:李某此事故无责任。2014年12月15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此后,李某多次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事宜,但均不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般无奈的李某向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追讨自己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经审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李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陈萍律师承办。陈萍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李某只进行了工伤认定,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实际情况,首先帮助李某向梧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接着,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多次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由于双方的意见差距太大,均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最后,征得李某的同意,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依法提出如下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给李某工伤保险待遇及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56135.62元。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也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给李某工伤保险待遇3.5万元,并口头承诺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为李某的丈夫(李某与其丈夫供职于同一家用人单位)增加工资500元。

在承办律师多次利害分析的情况下,2015年9月24日,李某同意该和解方案,签订公司赔偿协议书,并顺利拿到赔偿款3.5万元。9月25日,李某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并获得准予。

(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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