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秀区司法局受梧州监狱委托对周某某申请假释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周某某的户籍所在地与其家属提供的居住地址不相符,其家属所提供的居住地是富民司法所辖区范围。当富民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该地址进行调查时,又发现该地址与周某某的实际居住地不符,其实际居住地为所辖范围的另一个社区——东山社区。为了了解真实情况,做好调查评估,富民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其所住社区主任进行上门现场核查住所情况,在核查过程中富民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向周某某及其亲属解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内容,并告知他们提供周某某真实居住地相关材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在富民司法所以及东山社区的协助下,周某某的家属向万秀区司法局提供了周某某真实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彭海文 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