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社会面普法教育之思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1-04  分享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信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这就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的提升,从而自觉形成人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护法的状态,最终逐步达法治的目的。

在深入开展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如何搞好社会层面的普法工作是摆在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社会面上的人员跟机关、单位、工厂、学校有很大不同,面广人多,自由分散,难以统一集中管理和约束开展普法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靠人们主动自觉和普法部门加强调动吸引,历来是普法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关系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成效大小,关系到依法治国根基。六五普法以来,经过不断探索,龙圩区司法行政系统逐步摸索出一些经验和做法。

一、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掀起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通过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民众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活动本身及报电视的宣传报道、悬挂的横幅张贴的标语等载体时时处处感受接触到法治的口号、内容,耳濡目染长期熏,法治的精神、观念就会根植在人们的脑海中,内化为思想意识,外化为语言行动,从而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意识形态,培养崇尚法治的良好风气,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因此,我区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周、日等活动,新法颁布施行及重大节假日等契机,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农村,采取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资料、物品,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制文艺演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法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持续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法治的观念不断的深入民心,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风气正越来越浓厚法制宣传活动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中发挥着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搭建普法教育的新平台

大部分群众平时并不太关注法律,只有当遇到法律问题时,才会有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迫切愿望。而“12348”是寻求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捷径,只要轻轻按上5个数字,就能得及时、优质、高效、贴心的指导与帮助因此许多群众有法律困扰时,都懂得拨打“12348”法律服务电话求助,有了服务电话的帮助与指导,解决问题就容易多了。“12348” 法律服务热线不但对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提供了方便也是对群众开展普法教育的好平台,通过148服务热线电话,可以把平常我们鞭长莫及无法施加影响的群众纳入我们的撑控之中,通过这个支点发力,他们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也是加强司法与群众联系的纽带。我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这个平台建设,安排法宣、法援的骨干力量轮流值守,尽力为群众提供周到、热情、准确、权威的法律服务与指引20151—10月共接听解答了婚姻、宅基地纠纷、山林纠纷、赡养、工伤事故、拖欠工资等咨询电话150起,取得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今年我局更重视发挥好“12348”平台作用,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编印了龙圩区司法局便民服务手册,将“12348”作为便民服务的内容予以推广,还通过编辑手机短信广为发送的方式,做到家喻户晓,让更多的群众认识、了解、运用“12348”。今后我们要努力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打造成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110”、“119”,形成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新抓手、新常态。

三、充分重视现代传媒的作用,运用好网络平台向社会大众传播法治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电脑已普及到寻常百姓家中,网络被普遍运用,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信息窗口与娱乐工具。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微信、微博日益成为人们传播新闻、接收信息、获取知识、休闲娱乐的方式。普法宣传与时俱进,通过网络等现代媒介走进大众也已成为共识。

传统的法制宣传,前来咨询求助和参与的基本上都是中老年人,网络才是年轻人热衷的方式,法制宣传必须占领网络这片阵地,才能渗透和影响到社会的主流人群。因而,运用微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是形势的需要,时代的选择,更是使法治思维渗透到社会主流人群,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的有效手段。为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新时期普法宣传的需要,更加有效快捷、方便实用地开展法治宣传,占领普法宣传的制高点,进一步形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法治宣传效应,局重视微信、微博普法宣传平台建设,在10月上旬成功开通司法局官方微信、微博,让群众通过两微平台学习法律知识,合法维护权益,解答疑难问题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管理与维护,在功能设置、技术操作、后台管理方面不断总结、改进和完善,将其打造成为法治宣传的新品牌。

四、搞好村(社区)干部的普法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培养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为广大群众树立标杆和榜样

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村(社区)一级是政府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村(社区)干部是农村、社区群众的主心骨,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带头人,是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众看干部,干部的言行举止,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作风对群众法治观念形成影响很大。远水难救近火,群众遇到纠纷或碰到什么法律问题,恐怕第一时间是找村(社区)干部解决,通常说,村(社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农村普法的主力军,是普法工作延伸到群众中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打铁先得自身硬” ,培养一支法律素质高的村(社区)干部队伍是做好村(社区)普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村(社区)普法工作开展得如何,村(社区)干部是决定因素,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搞好了村(社区)干部的普法教育就等于是抓住了村(社区)普法工作的牛鼻子。因此我区高度重村(社区)干部的普法培训工作,2014年先是分别在每个镇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接着将村(社区)干部集中到区里进行2天封闭式培训2015年,我们在9—11月派员到各镇,统一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培训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方面,着重抓了村(社区)干部普法工作素质和能力培力培养,具体指导了普法授课方法,法治文化墙创办、宣传栏制作,展板制作等内容。通过化培训,使他们切实提高了村(社区)法律知识水平和开展农村普法工作的能力,尽快适应了普法工作的需要,成为农村(社区)法制教育的行家里手,推动了村(社区)民主法治、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攻与守、虚与实相结合,传统与现代方法相运用,长期目标与短期工作相兼顾,苦干与巧干相配合,同时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措施,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使我区的普法工作既有声有色又实实在在,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不标新立异,持之以恒经过长期努力,必将潜移默化地提高社会民众的法治观念,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龙圩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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