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检察院的为民情怀
    ——藤县人民检察院执法为民工作纪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1  分享到:

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藤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常怀为民之心,善谋为民之事,多行为民之举,真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落实于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项行动惠民生

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对地方惠农扶贫领域资金的支持力度,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但一些基层干部把这些资金当成“唐僧肉”,费尽心机想吃上一口。为形成惩治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保障涉农惠民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该院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了查办和预防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把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作为重点,紧紧盯住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重要环节,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村的农机购置补贴、征地拆迁补贴、危房改造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生猪规模化养殖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蔬菜大棚补贴以及救灾、医疗、培训、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村屯道路建设、水利工程、电网改造工程、人饮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项扶贫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案件9人。如今年年初,该院立案查办的吴次华、韩焕成贪污农村改厕国家补偿款案。2012至2013年间,太平镇永平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次华、原村委主任韩焕成,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改厕过程中,伙同太平镇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江旭金,分别截留农村改厕国家补偿款4.4万元和2.7万多元,吴次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韩焕成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这些案件的查办,不仅有力地打击了涉农职务犯罪,挽回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损失,还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

一站服务便民众

     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机关的职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检察机关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原有的一些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需要。针对检察机关内设部门工作分散,群众办事不方便等情况,该院以控告申诉部门为基础,将职务犯罪预防、案件管理等业务部门联合起来,进行整合,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面积约160平方米的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下设综合性检务接待大厅,全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行贿档案查询、案件受理、矛盾调处、法律咨询等事务。在检务接待大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招投标企业每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案件查询窗口,当事人、律师、群众可以对案件涉嫌的罪名、所处诉讼阶段及办理期限进行查询;在律师接待窗口,律师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阅、摘抄、复制所需要的案卷材料;在举报、申诉、控告、信访接待窗口,来访人员可以随时反映诉求,对该院接访不满意的,还可以预约与上级检察院进行远程视频接访。该院检务接待大厅的设立,使群众在“一个窗口”便享受到公开、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以前到检察院阅卷,需要到业务部门办公室找案件承办人,如果遇上承办人提审、出庭或者出差,可能跑一敞也解决不了问题。有了检务接待大厅后,正常工作日律师不仅可以随时查阅案卷材料,还可以摘抄、复制,甚至可以拍照,非常方便,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藤县飞中律师事务所的吴坚律师对此深有感触。今年11月22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到该院调研时,对的检察事务管理中心的硬件设备配置和“窗口”给群众带来的便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该院进一步加强检察事务管理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今年以来,该院检务接待大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9件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00余次,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阅卷120案件350人次,接受律师查询、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190人次。

一纸申请解民忧

精神病人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但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犯罪,又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社会共同面对。以往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犯罪后,只能交由其家人或监护人看管或者送到医院治疗。但由于大多数精神病患者家庭贫困,根本无力看管或对其医疗,也就导致这些人很容易再进入社会,并继续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安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作出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规定。藤县检察院充分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职责,想家庭之所想,急社会之所急,对符合条件犯罪的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解家庭和社会之所困。今年 3月29日,黄某兰精神病发作,幻想其丈夫的弟弟黎某等人要加害她,遂持一把菜刀进到黎某的房间里,对正在房间床上睡觉的黎某妻子和女儿乱砍,致使黎某的妻子和女儿被害。案发后,公安机关对黄某兰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黄某兰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案件移送藤县检察院后,该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黄某兰患有精神分裂症,有暴力倾向,且其家庭没有能力对其进行看管及医治,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通过全面了解情况,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本着改善黄某兰病情、助其回归社会,同时防止其再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出发,该院向法院对黄某兰作出了强制医疗申请。去年以来,该院共对4起精神病人犯罪案件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不仅使精神病人得到了妥善处置,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浓浓爱意和执法为民情怀。

一次救助暖民心

亲人被害是家庭的痛,亲人被害后被害人及其亲属因犯罪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法得到有效补偿,家庭生活和医疗得不到基本保障,陷入严重生活困境,不仅是家庭的痛,更是社会的痛。国家体察民情,体恤民生,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对困难的刑事被害家庭给予救助。藤县检察院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司法救助作为“功德事”来看,当作“自家事”来办,想方设法把司法救助这缕冬日暖阳送到被害人家庭,温暖被害人家属的心,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去年12月份,范某的妻子被害,原本并不富裕的范某一家因妻子的被害少了一份经济收入来源,且家中两个孩子读书需要费用,加上他本人身患慢性疾病,身体不好,也无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院获悉这一情况后,检察长覃祖瑜、副检察长韦焕成要求该院控申部门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深入调查核实,积极开展救助工作。该院控申部门承办人经深入详细调查,认为范某的的妻子被害后,家庭特别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今年10月份,当拿到15000元一次性司法救助金后,范某给该院送来一面印着“检察为民,为我解忧”大字的锦旗,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怀,让我心里觉得很温暖,感谢检察院为我们缓解家庭生活困难问题。”

“救助刑事被害人是雪中送炭之举,是事关民生和法治的大事,彰显的是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作为人民检察院,我们一定要心系民众,体察民情,力解民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该院检察长覃祖瑜如是说。

(孙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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