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打尽“宝石大盗”团伙
李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三年徒刑
今年上半年,长洲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等6人提起公诉,一度让我市宝石工人惶惶终日的这几个“宝石大盗”的审判引起了众人的关注。近日,市长洲区法院证实李某等6人在7个月内疯狂盗窃财物20多万元,并对他们作出了一审判决,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3年不等。
据了解,李某家住南宁市刘圩镇,初中毕业后便无心向学了。2005年,16岁的李某来到梧州谋生,找了份磨宝石的工作。磨宝石需要大量精力但收入不高,根本没法满足李某贪玩的心。只干了一年,李某便放弃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待在家中。很快他又找到几个跟他有类似经历和相同想法的老乡何某、李某某和孙某等年轻人,一帮“兄弟”每天吃喝玩乐聚在一起。
每日开销大,无经济来源的这帮“兄弟”,于是不约而同地把目光瞄准了盗窃。去年2月中旬,他们连续两天趁着夜色撬开梧州市现代科技学校二楼计算机教室的窗户,盗走了100台电脑的配件,销赃后将款项挥霍一空。
尝到了第一次的甜头,他们对盗窃趋之若鹜。曾经做过宝石工作的他们知道,磨宝石的打工者大多租住在一些防范不严、治安条件较差的地方,而且家中都存放有一些宝石原料或半成品,于是他们将盗窃目标瞄准了这些宝石工人。
去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何某、李某某和孙某首先出击,看准市新兴二路一间出租屋主人外出后,轻而易举地撬门入室盗走了一批待加工的宝石原料以及手机、DVD机等物品,销赃得到590元。此后,他们这个6人团伙更是肆无忌惮、盗窃成性。一直到去年9月份,李某等人经常利用深夜时分四处出动,在宝石工人居住点实施了13次盗窃,盗窃相关财物价值共计132494.4元。一时间,“宝石大盗”的传言令众多宝石工人担惊受怕,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李某等人明白,如果只偷宝石工人的财物,就会很容易被人摸清行踪,因此他们总是变换盗窃的地点和对象,除了宝石工人居住点外,他们还对其他居民楼实施了8次盗窃,盗得财物共66382元。而且他们在作案时都会戴上手套,破案人员在现场很难找到有价值的证据。
但狐狸尾巴最终还是露出来了。去年9月13日,李某、何某等人趁着夜色又来到长洲区新兴村一处居民楼实施盗窃。不到半小时,他们就搜刮完屋里的财物,大摇大摆地从大门走出去。正当他们往楼下走时,竟撞上住在楼下的一位业主,他们拿出尖刀抵住业主的脖子,威胁她不准出声、不准报警,随后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