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还牙”的牙科老板,连累兄弟叔伯齐获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4  分享到:

近日,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新、林某军、林某基、林某明、林某豪等5人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5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二十岁出头的平南青年林某新今年初在苍梧县梨埠镇开设了一间牙科店,意气风发正准备依靠其家族式经营牙科生意的优势大干一场。4月上旬,林某新与同在梨埠镇经营牙科生意的本地人高振兴(化名)因客源问题发生矛盾,双方发生了口角、肢体冲突。林某新认为被本地人欺负,即纠集了其在旺甫镇经营牙科生意的父亲、亲弟弟、堂兄弟等4人来到梨埠镇,各人持铁水管对高振兴家经营的牙科店进行打砸,砸毁店内物品价值上万元。

经开庭审理,5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虽小,给我们的警示意义却深刻:家族式经营应该是技术上的优势,而不是拳头数量的优势。林某新与他人发生矛盾后,没有寻求正当的途经解决,而是纠集兄弟叔伯企图以拳头解决问题,这是极其错误的,最终连累了自己的兄弟叔伯。

周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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