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塘公园作为梧州城市居民一个生活服务平台,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里成了梧州的“城市法治客厅”,当天,该市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启动,多部门还联合编排的一台《与法同行》文艺演出,演绎着一个个“弘扬宪法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动人故事。
记者了解到,作为梧州“城市法治客厅”是梧州市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设计了法治广场石景标志、宪法石雕、法治之窗、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角、中外名人名句法治石雕石刻、法治标语灯箱、法治休闲长廊、法治观景休闲亭等9大主题区,将充分利用原有景观资源,融入法治文化元素,让市民在公园游玩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
“这个普法长廊很好,这样的宣传内容与形式很好,百姓在散步时可以学点法律知识.......”在公园晨练的几位大妈对记者说的一句话。
“法治走廊”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分期以问答、漫画、案例的形式展现出来,沿走廊设置了20多个法制宣传小灯箱,每当华灯初上,一个个小灯箱广告就格外醒目,人们既欣赏了美好的夜色,又警醒不可逾越法律的约束。看着设计效果图,市民们高兴地议论着。
“春去春来,春花常开,秋去秋来,秋实常在,‘六五’普法走遍神州,法治理念传播开来......”
上午9时,今年入冬以来的最强寒潮光顾梧州,但抵挡不了广大市民学法的热情。
梧州市普法艺术团和演艺公司为群众献上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表演,既有宣传禁毒知识的三句半,也有弘扬廉政文化的说唱表演,还有反映孝道的小品,精彩的表演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表演中还穿插了法律知识问答环节,在场群众踊跃抢答,互动气氛热烈,将演出推向了高潮。
“以前行政部门也经常在广场发普法小册子,说实在的我没得啥子文化,宣传单随手就扔了。文艺演出既能看‘闹热’,又能受到启发,通过看演出我才晓得原来酒后开车不仅要罚款,还是犯法啊。”看了法治宣传文艺演出,蓝天社区居民陈超光感叹。
司法行政部门一个巴掌拍不响,必须大家齐声鼓掌才能形成最美合音。 当天的活动更加强调互动性,群众不仅仅是普法的对象,也是普法的重要参与者、评判者。普法,在互动中形成了“最美合音”。
各成员单位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现场解答咨询、设置法治主题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悬挂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公证法、交通安全法、土地法、食品安全法、征地拆迁知识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做守法公民。
梧州市司法局局长蒙华表示,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的牵头和指导单位,不是普法的执行单位。普法要各个部门从行业入手,司法行政部门一个巴掌拍不响,必须大家齐声鼓掌才能形成最美合音。 为形成普法“最美合音”,今年初,梧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工作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强调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执法者对当事人的解释、交谈的过程,也是法律精神的传播过程,是争取群众了解、理解执法工作的过程。”市安检局长邵兵认为,法律的普及与推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执法机构,除了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外,还有一种潜在功能,即法律的宣传推广功能,要通过办理具体案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推广、对社会大众进行法律启蒙。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学军在现场指导时要求,要充分利用好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要使公园成为梧州市民的法治客厅,除此之外,应利用新媒体手段来普法,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等新兴媒体,创作播出法治电影、动漫、微电影等,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生动、鲜活,更具亲和力; “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当天活动还组织了20名梧州学院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普法宣传达人”,把各类普法宣传资料送到群众的手中。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展出宣传展板41块,发放宣传资料6460份,接待群众咨询822人次。
(“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启动)
(李继远 战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