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司法局在2015年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中,被评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广西首次表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之一。
据悉,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司法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规范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求真务实,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维护梧州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巧燕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