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施救助 雪中送炭传真情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17  分享到:

“谢谢检察官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我发放救助金,这不仅仅是金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关怀……”12月15日,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亲属李某从万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接过3000元司法救助金,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2013年10月19日21时许,嫌疑人钟某利用借住在李某父亲私人屋住处的便利之机,在其二楼房间内对李某的女儿薛某某(2009年10月19日出生)进行了奸淫;自此至2015年4月间,钟某多次用手对薛某某下体进行猥亵。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万秀区检察院公诉科审查后发现被害人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和该院控申科沟通。该院控申科承办人经过走访了解到李某是一位单亲妈妈,案发后要带女儿去医院做检查、去派出所录口供,更重要的是要照顾女儿的情绪,已经没有钱给女儿做心理康复治疗,只能尽量陪在女儿身边。因自己以前忙着工作而疏忽了女儿,案发后李某非常自责,案发后已辞去工作专心陪女儿,生活开支全靠亲戚朋友资助,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搬离案发的房子,这样女儿就能忘记过去,过上幸福快乐的童年生活。

李某的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照理应该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但该案还在审判阶段,尚未有审判结果,该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至今还未曾有在审判阶段就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承办人为李某母女俩着急,便立即向分管控申工作的张英副检察长汇报。张英副检察长认为这类案件即使有民事方面的赔偿数额也很少,况且被害人现在急需帮助,便立即和万秀区政法委沟通,说明被害人的情况,最终万秀区政法委审批同意对李某救助人民币3000元,对于李某母女俩来说犹如是雪中送炭,解了燃眉之急。该案也是有史以来该院成功办理的一件在审判阶段救助的案件。

2014年以来,万秀区检察院共向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多元。

(梁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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