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现场】狼狗咬人起纠纷 多番调解终言和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7-03  分享到:

小陆是梧州市某小学的学生,今年才8岁,却没想到因为被一只狼狗咬伤,到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打起官司来,要求狗主人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原来,在去年11月的一个星期六下午,小陆跟随父母到一个家用电器厂购买处理产品,在购买产品的过程中,小陆到家用电器厂旁边的一个池塘边玩赏池塘里的鱼,突然被拴在塘边一棵杨桃树上的狼狗挣脱铁链咬伤脸部和肩膀。随后小陆被其父母带到医院治疗,并到防疫站打预防狂犬病疫苗。为此小陆父母多次同该家用电器厂交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四千多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因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小陆遂将该家用电器厂及狼狗的管理人黎某告到梧州市长洲区法院。

长洲区法院立案受理后,民一庭的主审法官经过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觉得本案调解成功的机会较大,就在庭前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调解成功。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本案的主审法官依然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宣判前又先后两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经过主审法官的多番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黎某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赔偿金3000元。至此,这一起因狼狗咬人而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白贤华、林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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