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夏郢镇旺坡村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黎某某,现年67岁,2012年底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因患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5年以来,黎某某因不服从监管,经警告后仍不改正,万秀区司法局在收集相关证据后依法向法院提请收监,经审查后,法院作出对黎某某收监执行的决定。
决定生效后,黎某某情绪较偏激,不愿配合工作人员收监,收监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万秀区司法局立即将情况向万秀区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组织城区公、检、法、司以及卫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部署、制定执行方案。1月5日,万秀区司法局魏钊生局长带领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行小组来到夏郢镇旺坡村,对黎某某进行收监执行。期间,黎某某与其家属对执行工作表示不理解,在执行小组工作人员的劝说、警诫下,黎某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小组果断决定,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将黎某某送到市红会医院进行体检,确认符合收监条件后,将其送到市看守所,等待转押到监狱服刑。
在各业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万秀区司法局顺利完成了对生效裁决的执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张巧燕 王一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