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以提高质量为抓手,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民生保障稳定力度不断加大,亮点纷呈,凸显法律援助工作特色。
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成效。
2015年,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为农民工申请的拖欠工资、工伤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状况,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先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2015年,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39件,同比增长113.72%,为1439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或追回工资等共1301.34万元。
二、上门服务温暖弱势群体性。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工作,把援助服务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中,得到了群众的认同和赞许。3月4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到太平镇某村黄某家为其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援助;5月15日,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员与承办律师前往梧州市福利院为八旬老人梁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着力解决老人与子女的赡养费纠纷;10月1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到长洲区为残疾人徐某提供法律援助;10月28日,万秀区法援中心与承办律师到龙湖镇旺步村残疾人士李某某的家中,为其送去慰问品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其解答在法律上的困惑。
三、耐心接待特殊人群维护梧州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待中时常要面对精神状况不正常、缠访复访、情绪激动的群众,以及农民工群体来访的情况。对这些特殊群众、特殊问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都能给予耐心、热情的接待和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对可以现场处理的情况,工作人员都能及时解答,妥善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对于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工作人员做到了完整记录、安抚群众情绪,事后及时回访与答复,化解群众戾气,防止矛盾激化,解除信访隐患,促进社会稳定。
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超额完成。
2015年,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到提前规划、严格审批环节、控制案件范围、结案案卷规范化管理,超额完成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任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申报案件325件,申请资金47.755万元,资金申报完成率达125.7%,帮助530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086.4万元,受援人满意率100%,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司法厅下达的全年项目任务。
五、成功办理一系列法律援助典型案件。
成功办结了广西柳州市柳江县进德镇覃某等54人与梧州市某公司的劳动报酬纠纷,帮助54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成功办结了龙某等77名农民工和藤县某陶瓷有限公司的劳动报酬纠纷,帮助7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帮助广西某公司黎某等38名职工讨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万元。帮助湖北籍农民工讨回工伤赔偿款10万元;帮助藤县77岁的朱某追讨抚恤金1.77万元;帮助广东封开县林某与梧州市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成功调解,林某获得赔偿款12万余元。这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