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2-04  分享到: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我市在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深入开展,为平安梧州、法治梧州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93人,累计解除矫正2044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49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年内无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2015年9月24日,在广西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在全区进行了书面经验交流。2015年10月27日,梧州市司法局荣获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新重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到我市进行社区矫正专题调研,并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并于10月21日上午在市人大召开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题会议,听取了一府两院(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专题汇报,以及市人大调研组的专题调研报告,与会人员还对报告进行了讨论发言,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委政法委组织专题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检验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指导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

二、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解决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以梧州市综治委名义下发了《关于给县(市、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协管员的通知》(梧综发〔2014〕15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购买形式,为基层司法所招聘了104名协管员,其中藤县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共招聘了30名协管员,平均每所达1.9人。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司法厅充分肯定,并以简报形式在全区推广。在《自治区司法厅政工简报》,《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基层司法》杂志均作为经验介绍予以刊登。二是积极探索在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整合村(居)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市66个乡镇(街道)均建立至少一个村(社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站,苍梧县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还落实了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制度。藤县明确了工作站具体监管责任人,建立了七项工作制度,工作站工作人员与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建立“矫正日记”,由服刑人员按照司法所发放的“矫正日记”,每日对自己的活动落实和行为情况进行记录,工作站人员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挂职警察作用,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指导工作,管理教育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2015年8月底举办了一期全市120多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交流和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制度,提高了业务素质

三、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取得新进展。我市及时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到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把指导、督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并组成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业务科室人员参与的经费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开展专题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往年相比均有大幅度上升。岑溪市司法局争取了二十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为社区服刑人员购买定位手机。藤县司法局获社区矫正专项经费30万元,创了历史新高。

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年内“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的目标。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系统运作情况监管力度,定期抽查各地定位系统运作情况,并对抽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有效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现象。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配备定位手机540人,配置率为96.8%,开机定位成功率达98%以上,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实现了年内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的目标。

               (吴丽梅 张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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