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中国公证协会在北京市隆重召开2015年度年会,会议表彰了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证处”获奖单位和“全国优秀公证员”获奖个人。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亲自为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奖。梧州市公证处主任黄洁玲同志在北京,走上领奖台,捧到了全国公证行业个人最高荣誉的“全国优秀公证员”奖,这是我市公证员第一次获此殊荣。据悉,全国获此殊荣的共30人,黄洁玲也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公证员。
黄洁玲同志是一名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甘于奉献的公证员,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她凭借着主动热情的工作态度、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认真办理好每一份公证案件,踏踏实实地履行公证员的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担任梧州市公证处领导期间,她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梧州市公证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管理,使我市公证处工作年年有新的思路、新变化,各项公证业务逐年上升,质量管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此外,她还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公证业务调研活动,认真撰写专业论文,曾在全国有关刊物上发表,并曾在全区“优秀公证论文”评选中获奖。
黄洁玲同志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周围群众的高度赞誉,并获得了多项殊荣:2010年5月荣获梧州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荣获嘉奖一次;2011年7月荣获全区“公证案例卷宗”唯一的案例一等奖,2012年2月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广西十佳公证员”光荣称号,2013年7月1日被自治区司法厅党委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5年6月与另一位公证员共同办理的案件荣获全区“公证案例卷宗”一等奖。
黄洁玲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公证员”光荣称号
(曾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