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万秀区人民法院夏郢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叶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2月24日早上九点,随着审判员的一句话,夏郢法庭开始了当天的第一个庭审。
2月15日,大年初八,夏郢司法所开始上班的第二天就接待了一对特殊的母子。刚满20岁的小叶带着自己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李某前来寻求法律帮助,因为他们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材料,小叶的父亲叶某在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纠纷之诉。经了解,小叶的母亲早年遭受家庭暴力,导致其精神出现异常,经常在河堤边上游荡,而叶某不顾夫妻之情对其不管不顾。李某的娘家人知道情况后,便将李某及当时年仅四岁的小叶接回了夏郢居住。而这一住就是十多年。十年间,小叶也已经长大成人,然而李某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目前还依赖药物控制,日常生活主要靠政府低保以及娘家人资助。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将情况及时反馈到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后来经过申请、审批、受理等程序,法援中心及时指派了夏郢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为其代理该案件。万秀区人民法院鉴于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以及夏郢法庭的便利条件,决定在夏郢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由于该离婚纠纷的被告(女方)是法律援助对象,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也派员前往参加旁听,对援助案件的承办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在在庭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女方及其监护人表示同意离婚,但必须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叶某对李某进行适当的补偿。叶某表示自己无任何积蓄,由于叶某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被告代理人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叶某的住房、存款、公积金等个人财产情况。
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从2015年起加大了对援助案件的旁听力度,此举也是法律援助中心抓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经过旁听跟踪和结案后的跟踪走访,有效地提高了承办人员的责任感及使命感,提高援助质量为法律援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双方诉求
(陈敏敏 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