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的钱收不回来 急寻法律帮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3-09  分享到:

2016年3月4日下午,一对老人心急火燎地来到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还未进门便急冲冲地说:“这里是法律援助中心吧!我投资的钱要不回来,有两万多元,请政府帮帮我,请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老人把钱追回来”。见状,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赶忙招呼两位老人坐下:“不用急,有话慢慢说,我们法援中心的综旨是应援尽援,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话我们一定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你把钱追回来”。两位老人坐下之后,一五一十地将事情原委说了出来。

老人叫莫秀芳,70岁左右,去年听新塘冲的蒙某某说有个祝贺银杏滴丸上市十周年活动,交一万元可返还三万元,是投资理财的良机。受高额回报的诱惑,加上近年退休金有所提高,省吃俭用后手头有些闲钱,莫阿姨听信了蒙某某的鼓动,把两万多块钱给了她,之后每月收到返利800元,连续得了3个月。正当老人觉得决择正确,为回报丰厚而喜滋滋的时候,从第4个月开始返利没有了,多次上门追讨也无结果,别说利息,连本金都难以要回,这时她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可能是个骗局,一打听,象她这样上当的人有100多人。怎么办?大家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后来莫阿姨通过手机宣传短信息知道了龙圩区有个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供法律帮助,她觉得靠自己的力量把钱追回很渺茫,靠政府帮助或许还能讨回钱财,于是就急急忙忙找来了。

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向他们解释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指出他们的案件不在法援受理范围,因此不能提供法律援助。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尽责地向他们提出建议:一是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调查确定,如果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派出所会立案处理;二是向法院起诉,如果不属于刑事案件,是纯粹的经济纠纷,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加以解决。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两位老人,以后涉及借款或投资,交钱之后一定要对方出具收条,要注意保存证据,以免追债或打官司之时无凭无据,陷于被动。

听了工作人员一番解释之后,两位老人心里明亮了,心中有数了,表示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点去开展下一步行动,并连声感谢法援中心的热心帮助。

                   (陈楚雄 阳锦棠 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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