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审判工作保持 “三高一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7-20  分享到:

 

审判与调解有机结合

 

我市法院审判工作保持三高一低

 

(记者 梁萍 通讯员 余力)  今年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和谐司法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与调解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判工作继续保持 “三高一低(收案数高、结案数高、结案率高、存案数低)的协调发展局面。

  据了解,我市两级法院的审判部门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并克服困难,使各项司法审判工作公正有序开展,保证案件审判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刑事审判部门狠抓大案要案的审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严打﹑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重视判后释法解惑,努力做好被告人服判工作,同时稳妥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民商事审判部门则克服人少案多、案件类型多样化、案件标的和审理难度大等困难,坚持立案调解与庭前调解相结合,优先审理事关民生、招商引资等案件,慎重审理涉港澳台案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商事案件。

  另一方面,在立案工作中,法院完善了立案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加大立案调解和庭前调解,调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也推动了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的开展。执行局注重抓难案﹑促结案,采取多种执行手段,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注重执行和解,抓学习﹑抓指导和抓队伍,顺利执结了一批标的大、难度高、影响广的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审监庭也努力探索新的审判监督方式,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了法官业绩档案。制定司法作风整改措施,得到了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肯定。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713件,审结3720件,结案率65.11%,同比分别上升10.82%27.75%13.6%。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12件,结案584件,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1.7%46%13.72%,未结案率则下降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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