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遇到奇葩的左邻右里,当你面对紧张的邻里关系,你是应该“忍一时风平浪静”,还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呢?下面这个案例,或许会为你找到答案。
被害人陈某某是一个行为举止十分孤僻的人,大家都觉得他精神不太正常,因此邻居们看到他总会有意无意地避让。被告人何某某和被害人陈某某是邻居,陈某某的家门口是何某某回家的必经之路。2015年9月9日22时许,何某某回家途经被害人陈某某家门前对出平台时,陈某某对何某某进行言语和动作挑衅,称要与何某某打架。何某某不胜其烦,马上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人员出警处理。后在陈某某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下,何某某与其发生了争执拉扯,在争执过程中,陈某某失足从平台处跌落,后于次日凌晨3时许在其家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某某系因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何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依法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罗韵 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