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现场】李某销售假冒“珍妮诗”洗发露被查处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7-25  分享到:

 

售假赚得蝇头利  收到罚单一千二

 

李某销售假冒珍妮诗洗发露被查处

没想到卖出假货才150元,却回罚款1200元,这次真是亏大了!7月20,收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岑溪市解放路某百货经营部老板李某后悔不已。

  5月底,岑溪市工商局城中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该市解放路某百货经营部销售的一批珍妮诗焗油滋润二合一洗发露进行检查。工商人员发现,这批洗发露标注的厂名、厂址、外包装、商标图案及防伪标识,均与广东中山市芬娜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妮诗洗发露十分相似,涉嫌为侵权产品,且该店老板李某也没法提供合法进货发票等。工商人员随即依法对该经营部尚未售出的珍妮诗焗油滋润二合一洗发露予以扣留,并抽样送检,结果被鉴定为侵权产品。经查,该批洗发露是李某从一个送货上门的外地商贩手中购进的,共81508包(瓶),货款为830元。至案发时止,李某已卖出了141包(瓶),得货款150元,获利30多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岑溪市工商局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尚未售出的全部假冒珍妮诗洗发露,并处以罚款1200元。(梁宣之  贤俊  高永飞)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